×
在线咨询

-->点击进入,免费为您提供法律咨询



×

微信扫一扫,分享法之星手机网

微信扫一扫,关注法之星公众号

学习实践活动专题调研内容、方法及要求

2017-5-2

关于学习实践活动专题调研内容、方法及要求的

     

 

为了认真地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并卓有成效的坚持下去,经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级研究,决定列出如下五个调研专题及责任人,望按本通知要求,切实抓紧抓好这一任务的完成。

一、调研专题及责任人。

1、关于进一步明确本所科学发展的战略方向、目标及思路调研报告。

责任人:李立俊、彭先广

2、关于进一步全面拓展律师业务的调研报告。

责任人:周胄、谭代荣

3、关于进一步强化规范化自律管理、从严治所的调研报告。

责任人:何德明、姚青山

4、关于改革和完善分配机制问题的调研报告。

责任人:廖淑东、江大清

5、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注重发挥领导核心及表率作用的调研报告。

责任人:代云松、宋文权

二、调研方法。

1、紧密联系本所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忌空谈。

2、广泛征求所内外群众的意见或建议。

3、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现状,摆出存在阻碍或影响律师事业及本所科学发展、争先创优的突出问题或薄弱环节,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写出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在大会交流、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

三、具体要求。

1515日写出调研报告初稿。

26月上旬在大会上交流、讨论后修改调研报告。

37月中旬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完成《分析检查报告》。

47月下旬,经群众评议并进一步修改《分析检查报告》。

58月上旬,将《分析检查报告》上网公布并报送市局。

6、各调研专题的第一责任人为该专题调研报告的执笔人,务必注重《调研报告》及《分析检查报告》的科学性、前赡性、实践性、指导性、操作性和可行性。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荆门市象山大道东方广场A座15F

电话:0724-6077077

邮箱:6647009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