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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星所开展月度业务学习

2022-10-11 16:26:48

    2022年7月8日,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开展月度集中学习。本次会议由执行主任何诗忆律师主持,由李高林律师向全体律师讲授最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案例。

                             

  李高林律师的授课从司法解释的修订背景及主要内容展开,重点讲授司法解释修改的部分及部分条文的司法实践。此次司法解释修改共涉及六个条文,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所涉及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各地法院判决尺度略有不同。李高林律师还以实务中的案例与参会律师展开了积极讨论。经过此次学习,大家对新的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理解和应用更加深刻。

  随后,执行主任何诗忆律师组织大家学习由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该文件就律师风险代理收费的适用范围和收费金额进行限制,严格规范风险代理的行为。

  会议最后,何诗忆律师向参会律师通报了荆门市律师协会公布的有关处分决定,该决定主要涉及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业禁止性规定。大家纷纷表示,执业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坚守执业底线,不违规违纪代理案件。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荆门市象山大道东方广场A座15F

电话:0724-607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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